hw2.jpg (10601 bytes)

行业发展

保健酒产品

商家注册

保健酒文化

大众论坛

家庭保健酒

关于我们

行业发展 保健酒产品 商家注册 保健酒文化 大众论坛 家庭保健酒 关于我们
中国保健酒首页 > 行业发展 > 行业动态 我有话说 我要登记商品


新规定出台:保健食品广告有了统一标志

返回上页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2月02日 13:45 新快报

  目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卫生部就保健食品广告作出使用统一标志的新规定。

  保健食品标志为天蓝色图案,下有“保健食品”字样,在影视、报刊、印刷品、店堂、户外广告等可视广告中,保健食品标志所占面积不得小于全部广告面积的二十六分之一,其中报刊、印刷品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直径不得小于1厘米;影视、户外显示屏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须不间断地出现;在广播广告中,应以清晰语言表明其为保健食品。   通知强调,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用语,禁止宣传疗效,禁止宣传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作用,应严格依照由卫生部核发的保健食品证书中的保健功能进行宣传,不得超出和扩大。(晓娟)



回首页

[行业发展][保健酒产品] [商家注册] [保健酒文化] [大众论坛] [家庭保健酒] [关于我们]

电话:(010)82070693       Email:hwchina@hwchina.com

COPYRIGHT © 1999-2000 hw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智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