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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盼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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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业较早地脱离了计划体制的羁绊,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品牌意识较强,在激烈的商战中涌现出了一批名牌企业和明星人物,在国家五百强企业和全国弛名商标中,酒业均占较大的比例。
酒业的成就说明,对酒类产销要限制而不是取消,要管理整顿而不是捆死搞僵。经过较长时间的调查研究大多数人的认识趋于一致:依法治酒乃当务之急。
酒类在生产和流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行业盲目发展,企业结构失衡。在地方和部门利益的驱动下。大大小小的酒厂现在约有数万家,但具备合理经济规模的企业的不足5%。二是白酒耗粮量过大,白酒在饮料酒中占比例虽然已降至30%以下,但其耗粮却占酿酒用粮总量75%左右,三是财务管理较乱,税收流失较多,不久前,财政部对110户酿酒企业进行了抽查,其中收入,费用,利润核算存在不同程度失真的高达102户,占92.7%,一些地方实行利税总额包干制和一些企业的偷税漏税,使酒税大量流失,预计在20%左右,四是无序竞争严重,企业后劲不足,酒类产能大于产量,产量大于销量的窘境,迫使许多企业拼资金。拼价格,拼促销,拼广告,利润率大幅度下降,企业亏损面增加工厂到全国酒类批发企业估计有几十万家,多为私营或个人承包,其中也有不少无照经营者,近年来,假酒,仿冒酒泛滥成灾,发生中毒事件多起,死伤几百人,影响恶心劣;六是洋酒走私猖狂,税收损失极大,据有关人士估计,近年市场销售的洋酒中,大多是走私酒。
酒类产销问题突出的的深层次原因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重复建设和粗放型经营。从行业管理角度看,则是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措施不到位所致,没有全国统一的酒类法规可依,是行业管量弱化的集中体现。
为改变酒业的不良现象,有人提出应该在全国设立专门的机构,实行产销合一的管理体制,但在目前酒类所有制形式多样,部门隶属关系复杂,企业数量众多,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彻底改变酒类管理体制的时机和条件尚不成熟。
可行的办法应该是将酝酿多年的《酒类管理条例》尽快出台,经过一段时间的检验和改善后,再将条例上升为法律。使我国也能像其他发达国家一样有部完备的酒法。
依法治酒有利于酒类实行综合治理,通过法规协调轻工,内贸,工商,质检,财税,公安等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使其对酒类的管理做到分工合作,各负其责。
依法治酒有利于规范行业和企业的行为,通过法规使酒类企业的生产,销售,质量,价格,管理,税收等方面有章可循。
依法治酒有利于规范地方的政府和管量部门的行为,近年来,许多地方,部门和行业协会为加强酒业管理做了大量的有益工作,一些地方还设立了专门的机构和法规对酒类进行管理,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其中不乏带有地方保护甚滥收费的色彩。通过法规对管理进行规范和约束,有利于建设统一开放的全国性大市场,有种于为国有大中型酿酒和销酒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全国统一的酒类管理法规应该体现党的十五大精神,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鉴于酒业的特殊情况,在内容上应该包括:
1、明确国家对酿酒行业的产业政策,即“粮食酒向水果酒转变,高度酒向低度酒转变,蒸馏酒向发酵酒转变,普通酒向优质酒转变。
2、明确管量的范围,包括饮料酒(白酒,啤酒,黄酒,葡萄酒 ,果露酒)和酒精两大类。
3、明确主管部门和综合部门各自的职责,建议由各级经贸委进行统一的协调。
4、明确对酒类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酒类特别是白酒企业的新建和扩建,减少重复的建设。
5、明确对酒类批发企业实行批发许可证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专业培训后颁证。
6、明确对酒类产品原料使用,产品质量,成品检测,商标装璜等方面的要求,严格禁产销假冒伪劣产品。
7、明确酒类产品进品和出口的管理办法。
8、明确对酿酒企业在环境保护,综合利用,节约用粮方面的要求。
9、明确酒类产品在全国范围内均可流通,严禁任何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销。
10、明确对制售假酒冒伪劣产品,偷税漏税,知法犯法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体现从严惩处的精神。
酒类管理是大事,依法治酒是必然,众多的酒类产销企业期盼着《酒法》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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